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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明、周迅I Do儿童基金公益广告片日前开播
2010-06-17

近日,由明星黎明、周迅代言的中华慈善总会“I Do 儿童基金”公益形象大使的首部同名公益宣传片已经在中央电视台的国际频道、音乐频道等多个频道开播。

该广告片围绕“为了爱,我愿意”的承诺,以关注伤残儿童及孤儿为题材。旨在呼吁在5?12汶川地震已经过去5个多月的今天,社会各界应重新思考慈善,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灾后重建过程中的持续投入,尤其是要持续关注那些因地震失去亲人或者身体受到伤害的孩子们。我们能够采取什么方式来帮助他们走出灾难的阴霾,让他们在重建家园的同时,拥有一个积极健康的人生。这需要的不仅仅是金钱的付出,更是长时间不计回报的爱心与执着奉献。

谈到为什么要出演这部公益片时,黎明表示,孩子们的天真烂漫让我们做大人的都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,我希望能够通过这部小小的公益片,让更多的人长期关注那些受灾的孩子们,尽可能地给他们的身心康复提供最大的帮助。

周迅对于此次公益片的拍摄非常重视,与黎明一样,周迅在启动仪式的慈善《倡议书》上写下“为了爱,我愿意”,有力地表达了一份对慈善事业恒久坚持的决心。采访中周迅表示,自己的能力虽然有限,但仍然希望能够通过个人的影响力,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的行列中来,让爱无限放大、广为流传、永不止息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据记者了解,“I Do 儿童基金”源于2008年5月15日,著名企业家李厚霖先生个人出资赈灾捐款2000万元人民币捐助中华慈善总会,与其联合成立了“I Do儿童基金”,将保证灾区儿童的温饱、支持他们的学业,在其未成年的岁月里抚慰和帮助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。

“为了爱,我愿意”是“I Do 儿童基金”倡导的精神内核。记者从中华慈善总会了解到:“I Do”的中文含义是“我愿意”,愿意为地震灾区的儿童付出我们每一个人的爱心和力量。不仅要在他们今天遭遇的劫难时伸出援救之手,更会在他们明天漫漫的人生旅途中奉献永恒的爱,这正是I Do儿童基金对慈善“大爱”的诠释。